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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浙江烏鎮召開的第一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期間,34個國家的稅務主管當局簽署“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正式建立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
接受《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采訪中,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作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的重要內容,“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一方面有利于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間柔化稅收矛盾,粘合分歧;另一方面也是提高發展中國家稅收征管能力的重要載體,“對于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貿易自由化、投資便利化,增強各國內生發展動力具有重要意義。”

稅收征管合作的“中國智慧”
采訪中,《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獲悉,我國某平板玻璃產業的龍頭企業在馬來西亞投資11.7億元人民幣,建設了兩條玻璃生產線,預計年平均利潤總額可達1.5億元人民幣。該投資項目向中國國開行支付貸款利息時,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對該利息征收當地利息預提所得稅。這與企業之前了解到的政策不一致。
該企業隨即尋求國家稅務總局的支持,經國家稅務總局與對方國稅務部門磋商,當地稅務機關豁免了該企業支付的利息預提所得稅,為該企業減免稅款3400萬元人民幣。
隨后,國家稅務總局與馬來西亞財政部于2016年11月,就中—馬雙邊稅收協定簽訂《換函》。根據《換函》內容,國開行被納入兩國利息所得免征稅名單,可免征稅率為10%的利息所得預提所得稅?!稉Q函》生效后,每年僅利息所得一項就可減輕中方企業稅收負擔數百萬美元。
正如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畢馬威此前發布的《“一帶一路”沿線投資的稅務挑戰》報告所言,“常設機構風險”和“投融資回報的重復征稅問題”是企業“一帶一路”投資面臨的兩大風險。就此,業內專家表示,這一案例既表明此類問題的解決將大大釋放“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資熱情和活力,也提醒當前各國之間在“一帶一路”稅務國際合作領域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而且,業內專家表示,當下多國攜手共建“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這是“軟法”在解決“硬問題”。加拿大約克大學教授李金艷說,在國際稅法中,“硬法”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不如“軟法”。“軟法”可以像水泥一樣把國家之間的“硬法”銜接起來,嚴絲合縫,這是“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一個很大的職能。
李金艷具體解釋到,各國的“硬法”其實都差不多,例如國際稅法、轉讓定價等,但是如何應用差異就較大。以轉讓定價為例,OECD的轉讓定價指南有600頁左右,全英文,對于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消化起來難度很大,即便是加拿大這樣的發達國家亦是如此。
相反,“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可以用集體的智慧將這個繁雜的指南進行簡化。“確定而又便于操作的最低標準,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稅務局,可避免糾紛。”李金艷說。
歷史發展“必然”的規則
李金艷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通過“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能夠以“軟法”減少很多的糾紛和誤解,這對提高稅收的穩定性、預見性,避免國家間的稅收爭議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這正是“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標之一。采訪中,本刊記者了解到,本屆合作論壇是首次由中國稅務部門主導發起并主辦的高級別國際稅收會議,并以此正式建立“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
“這一機制的建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執行委員會委員維克多·范科莫認為,中國是“一帶一路”的積極倡議國,選擇在這一時刻發起建立“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是大國身份的重要體現。“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建立了一個完整的組織體系,具有歷史意義。
不僅在發起國,“歷史意義”還體現在組成國上。李金艷說,G20、OECD和IMF等組織的工作對加強國際稅收制度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更需要一個簡單的稅收制度,為投資者提供確定性、穩定性,增強透明度。
與會專家表示,現行的很多國際游戲規則都沒有發展中國家參與制定,全是發達國家所為。李金艷說,通過“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發展中國家有一個能夠自己發聲的渠道,并且制定出一些適合自己國情的游戲規則,“大家共同參與。”
助力發展中國家提高征管能力
與會的尼日利亞聯邦稅務局法規司司長克秋卡·麥莉提斯·奧登姆向《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坦言:“我們的法律還不甚完善,中國企業在尼開展經營可能會產生疑惑、猶豫以至于不想投資。”
克秋卡·麥莉提斯·奧登姆說,“我們實行依法治國,為來尼投資企業提供了很多制度保障。但也有不足,希望得到更多物質以外的幫助,幫助我們進行稅收改革,提高征稅能力,建立自己的稅收體系。”
“一帶一路”沿線多為發展中國家,稅收征管合作機制的成員國也處于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稅收管理能力有限,成本較高。這種挑戰擺在各種國際稅收組織面前,“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也不例外。
維克多·范科莫認為,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稅收管理能力,是“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實現目標的關鍵。
對此,王軍向本刊記者透露,中國稅務部門依托現有稅務培訓機構,設立了北京和揚州兩個“一帶一路”稅務學院,今年將針對“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開展12期培訓項目,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稅收征管能力。
他同時倡議,搭建互學互鑒實用平臺。為所有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國家(地區)稅務部門、國際組織、企業、學術界等提供交流平臺,不斷豐富研討、培訓形式,持續開發知識產品,及時分享實踐經驗,促進“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地區)稅務部門征管能力的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