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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偶然性發生的業務,可以向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征收品目,經常性業務應變更經營范圍.
征收品目是各行企業和個體所有關的應稅的每一項的項目, 征收品目項目名稱包括食品加工制造業、棉紡織品、毛紡織品、 絲織品、 針織品、 其他紡織業、 機制紙、 紙板、 其他造紙及紙制品業、 服裝、 皮革、毛皮等.
什么是增值稅征收品目?
增值稅征收品目就是增值稅的征收范圍 ,指按概括法設計的征稅品目.征稅品目通常稱稅目,是稅法上具體規定應當征稅的產品和項目,體現一定的征稅范圍.增值稅的征收品目: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具體如下:
增值稅征收品目(征收范圍):
1、一般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2、特殊項目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寄售業銷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業務、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3、特殊行為
視同銷售:以下八種行為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征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3)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4)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8)代他人銷售貨物.